新加坡註冊公司EP申請條件

申請條件

  • 公司名稱:必須為英文名稱,結尾應為Private Limited(私人有限公司)。
  • 業務活動:至少需有一項主要業務活動,最多兩項。
  • 財政年度結束:建議根據成立日期的季度末(一般為註冊日之後的12個月)。
  • 股本:建議新台幣$135,000 - $8,100,000股。
  • 股東:至少需有一名股東,任何國籍,年滿18歲,需提供護照掃描件和近三個月的地址證明掃描件,以及股份比例關係。
  • 董事:至少需有一名董事,任何國籍,年滿18歲,需提供護照掃描件和近三個月的地址證明掃描件,至少需有一位新加坡本地董事(我們可提供)。
  • 公司秘書:至少需有一名新加坡特許秘書(我們可提供)。
  • 公司註冊地址:需填寫新加坡辦事處地址(我們可提供)。